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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行业交流1个月前

你好,想了解一下,高血压能否保外就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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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小仙律师 广西-柳州 广西航银律师事务所

  • 根据《刑诉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高血压”不属于“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范畴 ,因此不能保外就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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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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