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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夫18年12月份离婚,育有一女随男方生活,当时协议书上协议女方可随时探视孩子,男方不可无故阻挠。离婚时男方口头承诺在不影响孩子学习,身体健康的情况可让女方短暂带走孩子至外婆处。之前三年一直遵守承诺,不会阻止女方带走孩子短暂相处。到今年2022年女方再婚并再生育了,男方就以女方已再婚为由,不肯女方带走孩子,还说要搬家,意思让女方别再去探望孩子。请问可以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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