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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法院转普费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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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 您好,法院所说的转普费是指,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99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
    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也就是说,您需要再补交另一半诉讼费用。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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