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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一辆东风旗舰450大货车,新车刚跑第一趟活,行驶11000多公里,因毛病无法正常行驶,一月二十四号由服务站检查处理,判定后处理故障,因没有配件无法维修,只能等待发配件,但由于当地第二天疫情封城,配件到了无法进行维修。因为我是贷款购买的营运车辆,我承担不起等待费用,到二月四号开始与服务站,和售后客服多次协商维修,均未能得到维修,直到十一号该地区疫情过去解封,十二号服务站过来给我维修,这是第一次维修,换完配件,故障没有排除,车辆还是无法正常行驶没办法运营,服务站维修人员诊断是其他毛病,换配件,服务站没有配件继续等待总公司发件,期间我与客服沟通超时维修,客服回应只能等待维修好以后才能申请,我只有等待,第二次维修是十五号,服务站维修人员过来维修,换完配件维修完,故障还是没有排除,车辆还是无法正常行驶没办法运营,服务站维修人员诊断是其他毛病,换配件,服务站没配件继续等待总公司发件,期间于售后客服沟通,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等待第三次维修。直到十八号服务站维修人员过来维修,维修完毕 ,告诉我修好了,我开始运营,可是没走一百公里故障又有了,因为车上有货,多次与售后客服沟通,几经周转二月二十号到辽宁境内蓝旗堡服务区,服务站到服务区进行维修,维修完毕故障排除。
这么长时间维修,原因不是我,是服务站没有维修好,没配件造成我无法运营。我有权利申请超时补助吗?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应该得到补偿吗,我应不应该用法律来保护消费者权益。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刘丹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
杨志发律师 广东-惠州 广东璟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