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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9.90

您好!有关于吸毒方面知识想请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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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雪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君瀚律师事务所

  • 持有、种植的行为都是属于触犯了吸毒法律规定的行为,由于吸毒行为会带来的危害是比较严重的,故而我国加大了对此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相较于贩卖毒品,吸食毒品的行为处罚是比较轻的。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2.《禁毒法》第33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3.根据《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第2款的规定,吸毒成瘾者要承担治安处罚、强制戒毒及劳动教养三方面的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兼顾惩罚戒毒,并将吸毒者投入劳动教养场所,使之在劳动教养过程中戒除毒瘾,从而得到身心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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