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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公司法务1个月前

我因为人在外地2月26号才回来,供热公司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停止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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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飞律师团队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良治律师事务所

  • 依据黑龙江省供热服务条例,居民的供热费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之前缴清,逾期缴纳的,供热方可以对其进行限热或者停热,但应当提前告知受热居民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才能进行限热,停热。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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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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