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达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北京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朝阳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北京-朝阳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起诉对方不给探视 什么流程

查看刘炳同法律工作者的回答

刘炳同法律工作者 北京-朝阳区 法律工作者

  • 一、探视权起诉流程是什么

    步骤一:要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

    步骤二: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还有下面这些材料证据: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

    步骤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后,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质证、辩论。

    二、探视权的特征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中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来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积极协助,不得阻碍对方行使权利。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形式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中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实际是一种义务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应使子女完整地享受父母之爱,使孩子得到积极向上健康的教育。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6095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4622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0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