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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律师好!我妈在五年前在公证处做了公证,两套房屋明为卖买实为赠予给杨永来,这为我个人财产吗?

查看刘炳同法律工作者的回答

刘炳同法律工作者 北京-朝阳区 法律工作者

  • 你好,首先,我国法律中对于继承有明确规定,被继承者生前订立有效遗嘱的,其遗产继承以遗嘱为准。本案中,所涉房屋登记在你母亲名下,应认为其权属为你母亲所有,在你母亲去世之后,应列为你母亲的遗产进行继承。由于你母亲生前已订立有效遗嘱,因此,其遗产之处置应依照遗嘱进行,房屋应由你本人继承,你哥哥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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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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