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巴彦淖尔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山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泰安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山东-泰安房产纠纷1个月前

原房主的房子塌了,我重新建了房子,这房子归谁所有,我是无偿让给原房主吗

查看王萍律师的回答

王萍律师 山东-泰安 山东岱松律师事务所

  • 你好,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别人,你在别人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因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不可分离,故房屋归别人所有,但对你建造房屋所产生的费用应当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360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086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5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