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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父母已去世,过了几年也弟弟去世了,弟弟有配偶孩子,弟弟的财产哥哥可以继承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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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同法律工作者 北京-朝阳区 法律工作者

  • 一、《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二、我国《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
      1、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因此,你侄女也是有继承权的。
      2、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法律规定,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继承的权力。
    因此,你对弟弟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你弟弟的财产,由你弟媳、你侄女,如果你弟弟先于你父母去世的,那你父母对弟弟的财产是有继承权的(你对你父母继承的财产,在你父母去世后,有继承权)。
    (2)如果你父母先于弟弟去世的,你弟弟本来就有继承权。如果你弟弟先于你父母去世的,那你侄女对你父母的财产是有继承权的,她能继承的份额是她父亲(你弟弟)应当继承的部分,这在法律上叫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3、你父母的财产,按法律规定由你,你的二个妹妹,以及你的侄女(代替她父亲),一共四个人继承。你们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你对父母照顾较多,你可以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原则上,你弟媳对你父母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如果她没有改嫁,且对你父母尽了照顾义务的,她也可以适当分得你父母的财产。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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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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