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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你好律师,欠款人写了个欠条后,把钱给别人了,没有把钱给我,欠条还在我手里,我能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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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同法律工作者 北京-朝阳区 法律工作者

  • 可以抗辩起诉。满足借贷关系生效条件时,出借人和借款人方达成效力。具体条件如下:
    当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均为自然人时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是要物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的借款被借款人接受时成立。在借款协议达成后,借款提供前,出借人可以将允诺撤回,借款人无权要求法院强制出借人履行诺言,提供借款。
    出借人提供借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A、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B、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C、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D、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E.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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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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