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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飞

陕西-西安综合1个月前

我是环卫工人我是10月20号下午四点半左右在上班别人骑电动车把我撞到,人家就走了,我手腕骨折,在医院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没钱交,我就出院了,到现在公司也没给我发工资,我问公司他们说我这不算工伤,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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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然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 您好,【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属于工伤,也可报警有侵害人赔偿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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