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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债权债务1个月前

¥10.00

本人2017年8月开始,向个人借了两笔钱。第一笔一万,利息300元每月。第二笔一万六(一条项链抵押,项链价值12100元)借条上没写用项链抵押,只有口头约定,没有还钱对方就把项链卖了。借条写的月息2分,借了钱后跟我要500元每月。上个月开始无法承担。对方拿着一万六的借条起诉。请问这属于高利贷吗?还有这个一万六可以放弃抵押物,全抵借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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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志川律师 江苏-连云港 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

  • 40"

    1个月前

  • 38"

    1个月前

  • 你好,借条上写的是2分,实际跟我要的是三分二。这些转账可以算是当本金还给他的吗?当时口头协议就是不还钱放弃抵押物。现在我需要补差价吗?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95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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