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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20年10月5日购买房子,合同里交房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今天为2021年12月23日,销售人员通知,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子延期到2022年6月30日交房,且不承担违约金条款。请问是否违法。疫情影响不超过3个月,而且我是在疫情爆发后9个月才购买的房子,那时候也没有疫情。我是否可以要求卖房按合同2021年12月31日交房,或者缩短延期期限并索要违约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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