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合川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深圳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广东-深圳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你好,我家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我名义签了一份二手房的三方合同,请问合同有效吗?如果我不要房子,是否造成违约?代我签的家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查看肖旭斌律师的回答

肖旭斌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

  • 你家人以你的名义签订的合同,未取得你的授权,事后假如也未经你追认,则属于无权代理,由于合同主体不适格,因而合同无效。目前而言,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的情况,你可以追认使合同有效;对方当事人也可以催促你在合理期限内追认,如果不追认对方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你不要房子,当然不构成违约。如果你想要房子,则可以追认你家人的代理行为。
    如果你不追认,合同归于无效,你的家人无权代理造成合同无效,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会要求买方先行支付定金,对方当事人可以主张不退还你家人已经交付的定金(定金不得超出了合同总价的20%)。

    1个月前

  • 他们交了2000订金,后来跟卖方沟通说我们不知情不想要,订金不要,合同解除,人家让我们按20%违约金赔,请问如果对方真告的话,最坏的情况我们这边承担多少?

    1个月前

  • 你家人以你名义订约,对方明知无授权依然签约,也存在一定过错。他们主张20%应当难得到支持。法院可能酌情处理。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413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138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2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