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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请问我15年借用朋友14万利息是一分.16年她打电话说他老公接了公园的活.需要灯具.我是供应商.这个钱能不还吗

查看林叔权合伙人的回答

林叔权合伙人 广东-广州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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