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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聘了一家传媒公司,应聘的时候,老板说培训期七天,培训期无工资,完成培训奖励两百,我在10月24号开始到10月30号完成培训,11月3号正式签合同,当时老板让合同签11月5号,说这个日期不影响工资,现在老板要把11月5号之前全部都算培训期。合同上写明至少合同上写明至少工作半年,离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到半年离职,要赔偿公司20天工资,我现在离职需要赔偿吗?
金凌律师 陕西-西安 北京市中盈(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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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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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震宇,男,汉族,1992年6月出生,法学学士。甘肃勇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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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房地产、建设施工合同及重大商事案件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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