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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11月1号该交12月和1月的房租了,但是我不想交了,而且9月1号我已经交了10月和11月的房租了,我可不可以11月1号不交12月和1月的房租,住到11月底,押金不要走人,我已经提前跟房东说了但是他非要我交12月和1月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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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同法律工作者 北京-朝阳区 法律工作者

  •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租赁方不缴纳房租的,看具体情况,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与其租赁者的租赁合同。出租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租赁者拖欠的租金。18612177633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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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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