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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庭已经判决,判令债务人在10日内履行支付本息的义务,如果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要加倍支付延迟利息。请律师帮助,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支付本息,那么,我在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退休工资时,对判决书上的债务本息,包括对延迟债务的加倍利息是由法庭进行计算,还是由我计算后交法庭。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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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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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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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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