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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流水

北京-海淀区医疗纠纷1个月前

你好。
孩子30岁,精神病患者,未婚。其父65岁,请问
①设置监护人有年龄限制吗?
②将来,监护人老了,可以移交给该子的其他亲属?又要走什么程序?

查看刘炳同法律工作者的回答

刘炳同法律工作者 北京-朝阳区 法律工作者

  • 担任监护人需要有监护能力,年龄方面必须是成年人。
    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的,一般是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等,也包括其他亲属和朋友。如果以上人员都没有,则由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这里所表示的(一)、(二)、(三)、(四)等都是一个担任或确定监护人的顺序问题。如果大家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则由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不服该指定的,可由人民法院裁决。18612177633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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