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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综合1个月前

我前妻已经走了七年了。我起诉离婚可是和我结婚使用的户口是她顶用别人不用的户口办的身份证和我结婚的。我起诉离婚可是法院说我前妻用的不是自己的户口。不给判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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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律师 安徽-合肥 上海博和汉商(合肥)律师事务所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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