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北京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朝阳区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我们4个人合伙开餐饮店,出资不同个人占比不同,投资最多的那个人为负责人。开业一个月后,其中一个人向负责人提出撤股,并答应按比例赔付6.7月份的亏损,但我们店是按季度到8月底,他应该按季度承担还是按他提出的月份?他提出撤股,和负责人谈由负责人收购,如果负责人不愿意单独收购,他的股份剩下的股东共同承担?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李金锁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85人 粉丝人数:3782人
刘涛律师有多年一线司法实务经验,熟悉执行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执
帮助人数:14人 粉丝人数:117人
本人擅长工伤案件(工伤认定的复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的预估)、
帮助人数:1954人 粉丝人数:4321人
李永亮律师是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
帮助人数:209人 粉丝人数:102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