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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崇熙

广东-茂名综合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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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四个月后收到责任认定书,结果判我方全责,现我们对结果存在异议,想提出查看事故监控,想请问该如何提出申请,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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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锋律师 广东-广州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据此,建议您可与负责处理本次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系,申请查阅事故监控。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规定:“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据此,如您对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建议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书面申请复核。
    以上,仅供您参考。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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