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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法院判决书已经生效,并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债务人的房产和车辆登记为妻子的名字,法院没有执行,但债权人每天开着妻子名下的奔驰车跑滴滴,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扣他的车子要求法院进行拍卖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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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晓艳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

  • 你好,一、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在1988年《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意见》第43条就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也以夫妻共有财产偿还。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25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主张权利。二、在当前执行难仍未得到彻底解决的情形下,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一方为被执行人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方便快捷的执行案件。三、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一方为案件的被执行人有利于消除某些当事人利用夫妻关系恶意逃避债务的思想,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社会诚信意识。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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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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