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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我心

广东-茂名综合1个月前

¥30.00

1、我宅基地地籍原已于1992年公正处出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红本),面积共233平方,其中约一半面积为楼房三层,一半为瓦房;楼房于早十多年前父辈提供给同村亲戚居住至今(收押金3.5万),问现在确权我权益如何?(目前居住亲戚要求确权到他名下)
2,已咨询当地镇政府国土资源所,说我持有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红本)属于国家发证长期有效,这与当下确权地籍关系如何?
3,至于楼房与地块从属关系有分上位下位法吗?谁从属谁谁为大?
4,如本村已出嫁到外村,且在外村夫家已有确权地籍(丈夫名字),但仍在本村登记名字确权(户籍仍在本村),这属于合法合理吗?如果这样岂不是导致本村地籍资源分配少吗。
5,对上面原地籍土地证持有人(但楼房早期已租用给亲戚居住的,当初是没有任何协议书面材料),持有人户籍非本村,因参军抗美缓越退伍分配城市户口,原宅基地是其祖辈继承下来的,持证权益人的爱人是否可以主张确权回她名下或保持原登记持有人不变吗?(持证权益人爱人户籍在本村原宅基地同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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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攀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想进一步咨询,定制私人法律对策,可以点头像,加肖攀律师微信、或电话联系

    1个月前

  • 你家已经通过公证处公证并取得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你的亲戚只是和你家存在租赁关系,所有权是不发生改变的,因此,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是非常明确的,不存在另外确权的问题。

    1个月前

  • 如果你家亲戚把你家房产转移到他名下,那可以像国土或者房产部门提出复议,复印无效,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政府部门所颁发产权证书。

    1个月前

  • 你好律师。
    我提问的按你回答我只明白,我持有土地证是所有权人。
    仍疑问的是:目前我亲戚是申请确权无效吗?不是有条文指出“农村房屋买卖、继承、赠予、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
    这样我持证有效?
    1,是不是我92年底持有土地证不在当前确权范围?
    2,在当前确权以前的农村宅基地楼房买卖、租用
    是不合法的?
    3,按当前亲戚要求把所住楼房确权到他名下我怎应对?他合理合法吗?

    1个月前

  • 第一、你家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效的;第二、你的亲戚和你家是租赁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你那个表述是3.5万的押金,那不是房屋转让款,因此,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转移或者转让。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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