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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刑事辩护1个月前

¥9.90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办案单位办理的取保候审一年了今天解除取保了,解除后告诉我说检查院批准逮捕了,现在人又送回看守所了,我们还可以办理取保或者是监视居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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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馨律师 辽宁-沈阳 北京德和衡(沈阳)律师事务所

  • 可以办。(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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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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