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安徽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合肥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我与2011年买的房,合同规定2012年交房,当时去收房,因水管损坏,没能交,后期因修水管时工人下班忘了关水龙头,送水将房门泡坏,开发商以购门为由拖到2016年才安装,但安装的门颜色差别太大,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与2018年上诉,经法院与开发商协商,于2018年5月交房,验房时仍存大多处房屋质量问题,后经法院判决,我败诉,我想在上诉,请问能不能再上诉,如上诉需要哪些程序。我应做哪些工作。一审时,有些举证材料当时没有找到,现在找到了当时看时的照片,通话记录,能不能再二审时作为举证材料。敬请指导。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职业二十余年,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积累了深厚的法学
帮助人数:258人 粉丝人数:815人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曾在大型国有银行、外资银行工作10余年,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517人
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帮助人数:383人 粉丝人数:1851人
律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0年,专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帮助人数:19826人 粉丝人数:2247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