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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刑事辩护1个月前

发生口角殴打人在其同伙按压下随意殴打造成身体多出伤痕满脸是血,被打人62岁报110求救,双方带到派出所,派出所认为被打人推了对方一下也算打人把双方不做任何笔录都放了,我作为受害人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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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滔律师 吉林-长春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

  •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42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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