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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任村生产队会计,与前任会计清算财务转交的时候,我已经把收款金额票据写了给他,(收款人处没有签名)给了前任,前任不肯给钱,做了假人证说已经把钱给我了,怎么办,这钱拿不回来只能自己垫吗?有什么解决方法?可以报警吗?什么罪名?贪污?求援助!如何解决?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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