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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债权债务1个月前

¥10.00

入职有条条例说,辞职要跟有关部门提前一个月说,否则扣除当月工资的50%,我是未做满三个月,但是我提前一个月跟老板说,老板也同意了,到期的时候,他拿出一个从未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本子,说要扣除我两个月总工资的30%,还要半个月后才可以拿工资,他算是犯法吗,我想我想用劳动法保护自己,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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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江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

  • 51"

    1个月前

  • 我再看了一次合同,我之前看错了,他入职表那条条例说,必须要做满三个月才可以辞职,且要提前一个月和有关部门申请,否则将扣取一50%工资。我未做满三个月呢,辞工单是提前一个月写的,写了同意他公司的规章制度了。我是不是去劳动局告申请仲裁也没有用了?劳动局也帮不了我了是吗?我该怎么办?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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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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