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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公司法务1个月前

竟业协议签了一年半 目前已过半年 新公司与原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 但新公司同一法人名下另一家公司与原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原公司定义新公司为关联公司 不允许入职是否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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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晓静律师 北京-海淀区 北京京展律师事务所

  • 入职时签订的竞业协议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由双方签字生效的,是有效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且用人单位应依法在竞业期间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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