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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交通事故1个月前

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单位下发解约通知书,未注明具体的赔偿金金额标准,我应如何维权或如何得到相应的补偿,我可否签字

查看韩春媛律师的回答

韩春媛律师 天津-河东区 天津云兑律师事务所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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