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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交通事故1个月前

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单位下发解约通知书,未注明具体的赔偿金金额标准,我应如何维权或如何得到相应的补偿,我可否签字

查看张黎明律师的回答

张黎明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万庚律师事务所

  • 具体看用人单位解除的方式和理由,不一定会有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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