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葫芦岛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湖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十堰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湖北-十堰婚姻家庭1个月前

离婚第一步带什么手续 第一次必须双方都要去吗

查看孙志强律师的回答

孙志强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因为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协议离婚的程序更改为: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24626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2949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7717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0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