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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了借条,但是没有收到款,借款人把钱转给介绍人了,介绍人意外死亡了,现在借款人在法院起诉了,这样需要承担责任吗?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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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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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震宇,男,汉族,1992年6月出生,法学学士。甘肃勇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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