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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12月我和另外两人在工商注册了一个公司,他两一个法人,一个财务,我是监事,我们分别占股50%40%10% 法人还没有去开对公账户,没有实际认缴没有产生经营。我们三人因为各自发展,法人提出将公司全部转让给她,我们没有意见。请问这种情况的转让,我的角色在里面需要走些什么流程?比起转让,直接将公司注销对我来讲是不是更方便快速不留问题呢?
徐飞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臻宇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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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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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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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十余年,现成为当地唯一一家合伙律所合伙人,办理大量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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