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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债权债务1个月前

¥9.90

你好,去年12月我和另外两人在工商注册了一个公司,他两一个法人,一个财务,我是监事,我们分别占股50%40%10% 法人还没有去开对公账户,没有实际认缴没有产生经营。我们三人因为各自发展,法人提出将公司全部转让给她,我们没有意见。请问这种情况的转让,我的角色在里面需要走些什么流程?比起转让,直接将公司注销对我来讲是不是更方便快速不留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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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飞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臻宇律师事务所

  • 可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你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他,也可以你们商量好自行清算了,把公司注销掉,两种方式都可以。转让更方便一些

    1个月前

  • 这种对公账户也没开的情况下,转让还需要去开对公账户吗?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21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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