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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房产纠纷1个月前

¥30.00

您好,5年前单位分的集资房,因为和对方私下达成口头协议,将房子转让给对方。首付款我交的。然而房子给了对方对方并未实行当初共识。请问私下签的协议有效吗?房子现在没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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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然翔律师 上海-徐汇区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集资转让指标的性质是一种确定的民事权利,具体而言是一种可期待物权。
    集资的对象范围是由单位确定的,带有福利性。单位通过分房将职工基于其工龄、职称以及各方面的条件所确定的房价及其相关附属因素确定各职工名下,所以在分房方案确定后,各职工所享有的权利已经是确定下来,是一种民事的可期待物权。因为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职工依法可以进行转让。前提是得有相关的房产证,可预售许可证等。其次,你们所签订的合同如果双方自愿,合法,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了购房资格转让协议,就应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承担自己应承担的风险。

    1个月前

  • 你好,房子是以我和我老公的名义分配的。我们私底下和对方签了转让合同。就是房产证下来也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单位也有转让的,但都是有偿转让,而对方当时和我老公达成的口头协议。我没有拿对方一分钱,而且首付款是我们交的,,这样我是不是可以反悔。

    1个月前

  • 你好,对方主张合同权益或者物权是需要提供书面证据的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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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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