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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2014年我在开发商手中全款购买了楼房,是学区房,当时因孩子入学还没到此学区入学年龄就未办理入住。2017年开发商申请破产,去年我去办理入住破产管理人拒绝了我的入住申请,并且把我的楼房做为债权人-一般债权人了,进行管理了,请问我是债权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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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晓龙律师 内蒙古-赤峰 内蒙古天来律师事务所

  •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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