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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公司入职时签合同定的工资是3500元,试用期为3个月,公司约定试用期工资发放80%;目前三个月试用期已过,转正时公司又以安排考试为由重新评定我的工资,考试内容超出日常工作内容,且考试内容为国考级试题,现在工资转正后与原本约定不相符,公司告知我只有两条路走;一是我通过考试,才能补给我之前的工资,二是我现在离职,离职后补给我多扣的工资。请问我现在怎样才能维护我的个人权益,谢谢老师!
唐素平律师 山东-济宁 山东明廉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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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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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季锋律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执业期间,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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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律师、会计双证,有国有上市公司10年工作经验和丰富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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