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南昌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江北区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重庆-江北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如果是对方知道是幼女,才十五岁女孩,对方用强迫的手段抚摸全身,这种算不算犯罪行为?

查看保险拒赔律师的回答

保险拒赔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旭晨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042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7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