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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交房三年多了,一直用临时电,现在物业突然来收电费,用的是他们自己开的收据,而且每家每户都三千元以上,挨家敲门,说不交后果自负。。就想问下这样合理吗?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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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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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担任大型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债权债务纠纷、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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