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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外包人员,入职的时候是别的人员代我们签合同的,现在想要辞职,可是不知道公司总部地址在哪?然后我提交了邮件的方式给人事和主管申请辞职,并且还亲自和人事以及主管说过此事,如果在30天后我走了,他们算我私自旷工,那么这份邮件可以当做证据吗?有法律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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