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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房产纠纷1个月前

¥25.00

你好杨律师,请问一下,怎么定义新建住宅小区的商品房是已经纳入城市电网并正式供电,这个也是购房合同中的交付条件之一。目前知道的是这个住宅小区的供电设备未验收移交给供电局,未抄表到户,电费还是交物业。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文规定怎么样才算是纳入城市电网并正式供电?望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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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铠铭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市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 《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必须符合法定的交房条件,具体到实际生活中,购房者如何检验自己的房子是不是符合交房条件呢?首先应该由开发商出具一些证明材料,毛坯房验房前应注意看开发商是不是能够提供以下证明:
    (一)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规划部门核实,并取得核实证明文件,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建设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取得受理凭证。
    (二)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含水表)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供水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配套绿化按要求建成,并取得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四)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排水设施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供热系统的设计与安装须经城市集中供热审核验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和室外燃气管道的衔接,取得燃气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五)庭院的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六)已选聘前期物业服务,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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