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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几个人自己组成的业主委员会有效吗,这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有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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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睿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弘生联合律师事务所

  •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2.如已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需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3.如未经法定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该业委会与物业签订服务合同不发生效力。

    1个月前

  • 这个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与某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已经执行了3年,这3年的物业费可以不承担吗,谢谢

    1个月前

  • 业主委员会未成立,并不能成为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理由。如果业主委员会未成立,建设单位依法(即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法律约束力。见《民法典》939、940条。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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