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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因租户不按时交纳店铺租金,还恶语威胁,我提前与其终止合同,并把租户店铺内水电中断。租户拒不搬离,还用铁锁锁住店内物品,连同我自己经营的旁边的小吃铺子一并无法营业。只要我去店里,他就带人去我店里谩骂打砸,派出所几次劝离均以经济纠纷不予追究治安责任。我的店整整四十天无法营业。请问,我怎么追究租户和他带去那些人的治安刑事责任,能否申请经济赔偿。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我能提供部分他们打砸的店内监控录像资料。但是,申请经济赔偿我无法提供损失证据。请问,经济损失证据包括哪些?像我这种小吃铺月营业额不足三万的免税店,应该怎么申请经济赔偿?
问题补充:
起诉到法院,我需要准备些什么证据?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刘丽丽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有集团公司法务服务经验、熟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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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工作12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和代理、婚姻家庭、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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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多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2010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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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丰富的法律事务经验,承办过各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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