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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追求我并恋爱期间,送了一部手机,还有衣服,还有两万块钱现金,后期分手了向我索要归还,我归还了四千元现金,因为我们是同学,男方在我们共同的同学群里面告诉好多人说我欠他钱不还,导致我名誉受损,好几个同学也都跟我断绝了联系,之后我就没有再归还他任何钱物,男方现在将我们交往期间的转账记录做为证据提交了法院,起诉我为民间借贷不还,这个案件能成立吗?我需要怎么做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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