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济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江苏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杜haha

江苏-南京劳动工伤1个月前

¥39.00

我奶八十多岁,车祸,责任五五开,脚踝骨折,手腕骨折,肩锁骨骨折,医药费8万,护理费交通费5000多,现在不能下床了,瘫痪在床,片子给医生看过,十级伤残应该没问题,现在咨询一下能赔付多少,

查看纪敏律师的回答

纪敏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5、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6、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8、残疾赔偿金

    侵害他人身体致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您好,老人65岁想一次性补交社保,大约交多少钱? 95616人收听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公务员退休后嫖娼会影响工资吗 84792人查看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退休教师嫖娼让抓了对以后的工资有影响吗? 65197人查看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9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