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西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梧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证明2015年4月2日,二被告与原告签订《抵押借款合同》二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6万元。限期至2015年10月2日到2018年4月1日止。该借款人在36个月归还,不计利息,超过36个月,自借款日起。借款利息按月息千分之10计算。我想问一下这张合同已经超过三年了还能不能生效?因为我跟他扯的是房屋质量问题。所以我至今都未给钱给原告。他现在都起诉我了,我想问一下。还要不要付利息跟违约金?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本人擅长各类刑民事纠纷,工作态度认真,负责,认真为当事人服务
帮助人数:196人 粉丝人数:2448人
手机号(微信:15980061337),丰富债权债务、交通事
帮助人数:2304人 粉丝人数:6540人
帮助人数:27人 粉丝人数:494人
本人拥有诉讼和非诉相关执业经验,处理过多类型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帮助人数:7人 粉丝人数:51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