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天津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静海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想请问一下,我放学和同学在班里学习,有个校园巡查组的女生,要求我们离开,我们离开的时候,因为班长喝水收拾东西慢,被她拍照,且声音大声,离开的时候,因为一句尊称小姐我说者无心她听者有意的以为我侮辱她,她就让宿舍管理人员要求我鞠躬九十度,三次道歉,班长就因为当时笑了笑,被要求九十度鞠躬两次道歉,事后还要找教导主任,说还并不原谅,我本来就以为我并没有什么错误,她还和别人说她哭了,可我并不觉得她欺负了我们还会哭,当时楼道的摄像头如果有录音,应该知道我们当时的情况,她很过分。宿舍教官还单方面要求我们道歉,我并没有觉得我做错了什么,还是尊称被误会就应该遵循?
请问,这种被冤枉还要面临人格侮辱,加上班长照片被传播,该如何是好?上课无法听电话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89人 粉丝人数:3803人
曾在多家上市公司、国企从事法务工作,积累了较为深厚的合同审查
帮助人数:120人 粉丝人数:429人
本人擅长工伤案件(工伤认定的复议、劳动能力鉴定级别的预估)、
帮助人数:1967人 粉丝人数:4356人
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帮助人数:2222人 粉丝人数:715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