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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我2017年签了一份劳务合同,写的是固定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年/月/日至。现在公司说合同不合法需要重新签,我想咨询一下,既然合同不合法,那我连续工作四年,是否可以按照未签合同提起劳务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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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庆明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中衢律师事务所

  •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上述法律对培训服务期协议的规定是,必须是进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等,你单位自行培训没有发票证明,离职时扣除750元违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属克扣工资行为。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权。
    因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已经超过1年,追讨双倍工资已过仲裁时效。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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